浙江交科擬配股募資不超23億 2020年發可轉債募資25億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8日訊浙江交科(002061.SZ)今日股價收報4.08元,上漲3.55%,總市值106.04億元。上周五,浙江交科股價收報3.94元,下跌1.99%。
(資料圖)
浙江交科上周四晚間披露的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的預案顯示,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3億元(具體規模視發行時市場情況而定),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借款,補充公司的營運資金,從而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浙江交科本次發行采用向原股東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進行。本次配股的股份數量以實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后的股份總數為基數確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過3股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處理。若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2,599,137,900股為基礎測算,本次可配股數量不超過779,741,370股。本次配股實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導致公司總股本變動,則配售股份數量按照變動后的總股本進行相應調整。最終配股比例和配股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配股價格系根據刊登發行公告前市場交易的情況,采用市價折扣法確定配股價格。最終的配股價格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同意注冊的決定后,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在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注冊決定后,公司董事會將確定本次配股股權登記日。配售對象為本次配股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諾以現金方式全額認購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發行方案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會議審議通過以及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須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
本次配股由保薦人(主承銷商)以代銷方式承銷。本次配股經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注冊決定后,在規定有效期限內擇機向全體股東配售股份。
與本次配股有關的決議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
今年上半年,浙江交科實現營業收入182.81億元,同比下降10.6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80億元,同比下降31.6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4.68億元,同比下降6.9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9.82億元,上年同期為-31.24億元。
2022年,浙江交科實現營業收入464.70億元,同比增長0.8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5.78億元,同比增長62.9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2.81億元,同比增長33.8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0.53億元,同比增長180.92%。
浙江交科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顯示,公司此前于2018年定增募資6.47億元,于2020年發行可轉債募資25億元。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994號文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銷商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證券”)和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證券”)采用詢價方式,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9.19元,共計募集資金64,7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754.72萬元后的募集資金為63,945.28萬元,已由主承銷商之一東興證券于2018年7月25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已預付承銷費、審計費、信息披露費、股權登記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1,563.25萬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62,382.03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8〕254號)。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524號文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銷商東興證券、浙商證券向公司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500.00萬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00元,按面值發行,發行總額為人民幣250,0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405.66萬元后的募集資金為249,594.34萬元,已由主承銷商之一浙商證券于2020年4月28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律師費、審計及驗資費、資信評級費、信息披露費用和發行手續費與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直接相關的外部費用151.89萬元(不含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249,442.45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20〕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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