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錄(301062):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部分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證券代碼:301062 證券簡稱:上海艾錄 公告編號:2023-098
上海艾錄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部分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作為上海艾錄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在查閱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了解相關情況后,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7]16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等的規定和要求,對公司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和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核查,發表如下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1、報告期內,公司無大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情形,不存在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大股東及關聯方使用的各種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間發生延續至報告期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也無以前期間發生但持續到本報告期的為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提供的對外擔保事項,不存在違規對外擔保等情況及損害公司和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關于增加公司 2023年度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額度預計的獨立意見 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增加擔保額度,是為滿足金融機構的風控要求,為保障子公司順利獲得銀行授信,有利于子公司各項業務的順利實施,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擔保事項不會對上市公司構成不利影響,未發現有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和情況。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的決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關于公司提供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因此,同意該擔保事項的實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艾錄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部分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名:
陳 杰 h
戴鈺鳳 h
夏堯云 h
2023年 8月 18日
標簽:
相關熱詞搜索: